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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苑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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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雅美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现制定本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1、组长:钱晓强

2、副组长:陆林芳、李迎先

3、组员:肖丽萍、吴玉兰、瞿珍、张益聪、李迪、万超逸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一年级学生录取工作。

2、党支部: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3、教导处: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招生实施方案及细则、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

(三)监察小组

成员名单

1、组长:陆林芳

2、副组长:瞿珍、张琼秋

监察职责:

1、政策宣传,提高规范意识

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开设专栏、警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的政策宣讲、思想教育;面向新入学年级、毕业班全体学生、家长讲清各种层面阳光招生的政策,进行防被利用、被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2、畅通信访渠道。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安装到学校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到校门口。学校纪律监督小组通过微信、公示栏等提前向家长、教职工发布招生的重要安排和时间节点,主动邀请教职工、家长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校内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3、对参与招生的人员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规范教育。组内分工合作,互相监督。纪律监督小组派员监督校内所有集体招生。学校对招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内部审核。

4、学校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或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主动讲清学校招生的安排,提醒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以免受骗上当。

5、分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导处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均衡分班的原则分班,分班时,邀请纪律监督小组、年级组长、班主任、家委会代表等参与并监督。

6、加大查处力度。学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属实、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范围

嘉定工业区民乐社区、庆阳社区、福蕴社区、福海社区、凤池社区、横沥社区、群裕村、宜景社区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五个班

招生对象:凡是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 2018 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本校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工业区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4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戶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 2024年6月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4年6月30 日) 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本校教职工子女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5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162821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