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嘉定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  发布时间:2023-10-23 14:20  点击量:0
 

关于推进嘉定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嘉委办发[2018]2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各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总体要求

  2.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发挥教育系统各单位在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促进本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嘉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

  3. 实施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4. 主要目标

    2018年底,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

  5. 时间节点

    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二、分类要求

     (一)明确分类品种

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硒鼓、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3.湿垃圾

主要包括: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4.干垃圾

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规范设置容器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

 1.供餐区域容器设置

      设置集中供餐区或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在食品加工和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投放容器应标识清晰、容量充足、便于用餐人员投放。有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的,还应设置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

2.办公及公共区域容器设置

(1)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办公及公共区域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办公室应当放置二分类(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教室应当放置二分类(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办公楼每个楼层应当放置四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

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于投放方便的公共区域,一般设置在出入口、楼梯间等明显位置,并设置投放指引。

    每个楼层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本单位垃圾分类容器置放点的指示标识。

(2)设置临时存放点。各单位根据分类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分类标识。

(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各单位按要求将各办公室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种类分类投放到各楼层垃圾收集容器后,物业保洁公司人员要定期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按分类要求运送至垃圾厢房或临时存放点。

3.垃圾厢房设置

各单位垃圾厢房应按照各类垃圾产生量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用于暂存单位产生的各类垃圾,且厢房应标识规范。

4.餐厨垃圾设备配置

为推进市垃圾处理利用建设,各单位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安装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做到应设尽设。鼓励日就餐人数5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单位于2019年底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本项工作具体由教育局办公室通知相关学校)。

(三)严格分类收运

       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

1.有害垃圾。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企业收运,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

       2.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的方式,由经本区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3.湿垃圾。应委托环卫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运输过程中滴漏、遗撒和散发恶臭,并做到“日产日清”。

4.干垃圾。应委托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厢房、贮存条件等合理确定收运频率,但每周至少清运一次。

各单位应当合理设立垃圾收运点,由垃圾收运企业按照《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表》(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运输处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强制分类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签订《嘉定区教育系统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承诺书》(见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交教育局A223办公室。

2.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简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同时要落实物业保洁公司责任,每日要对各楼层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发掘成功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先进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3.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区机管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与区绿容局,将于2018年10月进行现场检查评价(见附件3)。

(二)创新机制,深化强制分类措施

1.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

2.提倡源头治理。要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公司承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从源头上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3.提倡示范带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广大师生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中小幼学校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 爱嘉学子五‘乐’行”活动(见附件4)。

(三)统一规划,实施强制分类管理

1.合理配置收集容器。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按照分类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分类标识(见附件5)。容器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教职工、学生利于垃圾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强化收运流程设计。开辟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规模相适应的分类运输专线,统筹安排分类运输组织和作业,实施定点、定时分类专运。分类的湿垃圾和其他垃圾由环卫收运企业分别运至相应的处置场所,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由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单位负责收运。